居民杀流浪狗遭爱狗者聚众辱骂 家门前被摆殡葬品

07.08.2016  00:41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婧)前晚有网友发微博称,7月30日,海淀区上庄馨瑞嘉园一名男子杀死了小区内的一条流浪狗,引来数十名爱狗人士在楼下对其辱骂,并在其家门前摆放殡葬品。律师认为,爱狗人士的行为已构成了民事侵权。

  杀狗男子楼下一商店的监控视频显示,男子当天早上在商店门前追打一条狗。目击者称,男子追上狗后用绳子将其勒死并拖走。“男子称杀狗是因为晚上狗乱叫,影响怀孕的妻子休息。”该目击者说。

  小区居民说,被杀死的是一条流浪狗,已在小区待了两三年,靠热心人喂食。4日晚10点多,杀狗男子家楼下聚集了70多人,与其互相辱骂。这些人还在男子家门前摆放了纸人等殡葬品。民警到场调解,聚集的人群才逐渐散去。

  “杀狗确实不妥,但爱狗人士的做法影响到居民生活。”一名居民说。

  昨天下午,杀狗男子家中无人应门,其爱人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男子家门前的纸人等已被清理,但门上还留有粘贴过的痕迹。

  记者从海淀警方获悉,当天确实出警处理此事,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律师说法

  爱狗人士做法侵权

  律师张新年说,目前对动物的伤害仅能以财物价值来衡量,如果被害动物的市场价格达到法定的程度,公安机关可以对虐杀动物者轻则予以治安处罚,重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如果被害动物价值不高,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可。但是,如果被杀死的是流浪狗则需另当别论,从法律的层面来看,无主物不属于民事侵权或者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张新年表示,爱狗人士在对杀狗者的不道德行为予以抵制时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如果采取网上曝光他人的隐私,到楼下聚众辱骂,甚至上门贴纸符、摆放纸人的极端方式,不仅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还构成了民事侵权,同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在特定情形下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