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向杀手传授“下毒术” 要其杀死前女友
本报记者 王波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王某都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去年3月,宁波石材店老板李某花了3万元在网上雇他杀死了自己,想以此换取巨额保险金。但警方在勘查案发现场时发现了诸多疑点,李某的谋划最终没有成功,王某随后落网。(本报去年9月29日N2版曾报道)
可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一番审讯下来,王某居然又牵出了一桩案中案:一位河南的研究生张某也雇了他去杀前女友,甚至还传授了4种“化学杀人术”。
宁波老板精心谋划
雇他杀死了自己
时钟拨回到去年3月27日,下午2点,李某开车出门,从此再也没回来。
经过多番寻找后,有人在宁波东钱湖虾公山隧道北侧发现了失踪的车辆,但李某仍然不见人影。
19天后的4月23日下午4点多,警方在东钱湖畔的山坡上搜寻到了一具尸体,经过辨认,正是李某。
当时李某脖子上缠绕着一根白色的绳子,双手也被一根白色的绳子反绑在背后,法医证实死于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说,他是被人用绳索勒死的。
但警方现场勘查的种种迹象表明李某生前并没有任何反抗,而缠绕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井井有条,民警推断,李某生前有自杀倾向,而凶手跟他相熟。
根据这个推断,两天后,警方在河南洛阳抓获了25岁的山东人王某。当时王某倒也爽快,很快就把事情都说出来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李某的精心安排,他先买了9份意外保险,总赔付金额达180万元,受益人是他的家人,然后在网上以3万元的代价雇佣王某杀死自己,以骗取保险公司赔付。
最终,李某“如愿”死了。但他肯定没料到,事情那么快就败露了,他买的这些保险也成了一堆废纸。
一句话牵出案中案
落网后他供出另一起雇凶案
这桩罕见的“雇凶杀己”的凶杀案本来应该就此画上句号,可接下来发生的情节,恐怕再出色的编剧也难以想象到。
办案民警回忆,当王某的审讯差不多该结束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
“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办案民警习惯性地随口问了一句,打算结束询问。
然而,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发生了。
一直低着头的王某微微抬起头来,轻声地说,他本来还接到了一笔业务,要去杀个人。
“什么?”还留在审讯室里的几个警察不约而同地喊出声来。
王某似乎被吓着了,指了指一边墙角地上的包裹,说了句“毒化物”。
包裹是抓捕时王某随身带着的,先前还真没时间打开看过。
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里面有3瓶白色液体、一个碘盐包装里装着一些白色粉末、一个没有针头的注射器……经过检查,液体和粉末都是些专业化学药品。
随后郑州警方接手了这起延伸的案件。
去年4月26日,王某的另一个雇主张某落网。
研究生雇他报复前女友
还传授了4种“化学杀人术”
25岁的张某是河南平顶山人,是河南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大学期间,张某交了个女友,两人的日子过得十分甜蜜。但好景不常,2013年,女友提出了分手,这份甜蜜烟消云散,这让张某无法接受。因爱生恨,一个报复的计划在他心里生根了。
在张某心里,一直想找“杀手”帮自己实施计划。
说来也巧,张某在网上寻寻觅觅,居然也找到了王某让他当“杀手”,“割掉她的耳朵,只要让她嫁不出去就行了……”
去年3月,两人在郑州一家宾馆里碰头,张某把前女友的照片及家庭地址、小区监控的位置等资料都交给了王某。谈着谈着,张某一时兴起,指导起了王某的“业务”,“你带刀上路不安全,过安检容易被查,不如用化学毒品杀人更加隐蔽。”
化学毒品这种东西,王某之前压根没听说过,听张某这么一介绍也来了兴趣。一个愿学,一个愿教,张某就在宾馆房间里办起了培训班。
“毒品各有各的用法,有的可以靠挥发吸入致死,有的可以燃烧把人烧死。”张某现炒现卖,介绍了4种化学试剂的使用方法,怎样让人失明,怎样让人中毒,还详细说明了每种毒品的配比方法。
但这场教学不是白教的,学费5万元,也就是雇佣王某行凶的费用。两人最终商定,张某提供化学试剂,王某免费提供杀人服务。
就这样,按照计划,张某先后从网上购买了4 种化学试剂交给王某。随后,王某来到洛阳准备下手,但还没等到机会就被警方抓获。
事后张某供述称,他传授的“化学杀人术”只是让王某以后用,并不打算用在前女友身上。
昨天,承办此案的郑州金水区检察院张检察官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伤害前女友的计划未遂,检方未对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但其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根据法律,可能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