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穿"广告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或被罚百元

20.12.2016  09:36

  东方网12月20日消息:“专修楼房漏水”“××餐厅开业大酬宾”……或在车顶加装一块广告牌,或在车窗、车身贴满广告纸,这些违法加装车身广告的机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日前,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对机动车违法加装车身广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8日上午,民警在包头南路松花江路路口拦下一辆“皖S”号牌的面包车,这辆车的车身都贴满了“专修楼道漏水”的蓝底红色的广告纸,连后挡风玻璃也也被一张印有电话号码的广告纸遮盖得满满当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面包车驾驶员谢某不愿自行撕掉广告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现在对你处以100元罚款,而且这些广告都要撕掉,恢复车辆原状。”民警说。

  据了解,机动车违法加装车身广告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车顶加装广告牌,另一种是车身张贴大面积广告。

  杨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队长赵康伟告诉记者,在车顶加装广告牌,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特征,可能造成车辆超高,同时加装的广告牌不够牢固可能会砸落,造成安全隐患。而在车身粘贴大面积广告,尤其将后挡风玻璃完全遮盖的,会影响后视镜的正常使用,驾驶员无法查看后车情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上海交警部门对于机动车违法加装车身广告的违法行为,通常先处以警告,责令恢复原状;如驾驶员不愿配合自行拆除,则对其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