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机制强化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
日前,嘉定区总工会、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四家单位共同召开加强嘉定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会议。会上,嘉定区总工会分别与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签署合作纪要。《纪要》与之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加强本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一道,明确嘉定将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方面建立健全6大机制。四家单位将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源头化解预防工作,更加快捷有效地处置各类劳动争议,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降低劳动关系矛盾处置的社会成本。
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嘉定区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同加强本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与区内四家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四方就共同推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各项机制合作达成共识,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加强本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
四方在《意见》中明确,要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信息排摸、预警预报机制;企业内部自主调处、和谐创建机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共同调处机制;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对接、应援尽援机制;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快速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劳动关系矛盾后续跟踪、督促整改机制的6大方面机制。四方将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方面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共同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劳动关系矛盾参与力度,切实加大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力度,搭建促进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平台。据悉,今年上半年,在区人民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嘉定区总工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职工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格局,在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街镇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工业园区、群团服务站及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仲裁院等部分特定场所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援助接待窗口),形成了四方共同合作,推动实现各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今后,四方将在《意见》与《纪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共同合作的工作体制并推动延伸至全区各街镇,形成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调处化解、督促整改的协同机制,促进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更加健全、共同预防化解作用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