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督查组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条例、本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8.07.2014  18:01

  7月25日,由市委第三组督查组组长花蓓同志带领的市委督查组到我局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条例、本市《实施办法》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局党组书记、局长施小琳向市委督查组汇报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条例、本市《实施办法》执行的相关情况。市委督查组重点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条例、本市《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的组织领导情况、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展实地调研情况、精简文件、简报、会议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务出国(境)管理情况、公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制度、办法、会议文件等资料进行检查。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条例、本市《实施办法》的要求,局党组紧密结合本市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良好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行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交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三是精减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提高效率和质量。四是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规范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五是贯彻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

  局纪检组长匡鹏出席座谈会,市社团局、局办公室、督查室、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优抚处、双退办等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