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

28.07.2015  19:36

 

全市检察长会议于7月28日召开。会议传达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对全市检察机关下半年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适应、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级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主持会议。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302人,提起公诉19343人。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集中公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毒品案件5批共313件447人。针对自贸试验区扩区新战略,及时制定《关于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扩区新战略的工作意见》。将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案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6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4件229人。其中,立案侦查案值10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49件59人,件数同比上升96%;立案侦查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31人,要案同比上升89.5%。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潜逃境外的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0件23人。开展医药购销环节回扣问题、农村动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等8个专业预防调研,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拓展至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深入居(村)委开展社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500多次,制定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一体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方案,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水平。

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48人;提出刑事和民事行政抗诉44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55件93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规范和改进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专项检查,提出监督意见58份。

今年上半年,上海检察改革完成先行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试点,完成了检察官首批遴选入额、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等工作,制定完善检察官准入、遴选、规范检察权运行等5大类40余项改革配套制度。逐步完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办案机制、人员配置。开展社会参与评议改革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严格落实检察官从严管理等规定,对检察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拍卖、司法审计的落实一方退出63人。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权益保障等办案环节排查问题,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梳理出对律师意见重视不够、公开审查案件和公开案件信息力度还不大等7个方面14项突出问题。完善执法办案社会评价机制,明确案件审结后,由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对承办人司法办案行为作出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执法办案质效的重要依据。

对362件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公开检察法律文书6400余份。开通“上海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实现职务犯罪举报、控申接待、信访受理、律师预约、案件信息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投诉信箱、活动预约、法律咨询等“一口式”服务。积极推进远程视频讯问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切实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讯问活动。

会议指出,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惩治危害重大改革举措实施的犯罪,主动适应、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机构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健全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的制度机制。

下半年要继续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严格检察官员额配置,分批组织任职培训和业务研修,提高履职水平;完善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的规定,使之成为工作常态;完善检察官办案流程监控、个案评鉴、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等制度,对检察官办案实施全程留痕、动态监督、有效问责;探索“跨省市”特殊案件管辖,完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体制机制,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陈旭强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扎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开主任检察官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内设业务机构整合,细化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创造更多上海模式和上海经验;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抓好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检察官管理;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推动上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