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20.03.2015  19:42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12·31”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教训,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本市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启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主持会议。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杜悦妹出席并通报《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教委、市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条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部分代表参加会议。

洪浩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高度重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根本,以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为主线,通过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系统评估实施效果。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科学制定对策,着力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属地责任落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执行)、有关制度创新(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专家学者参与监督检查制度执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开展自查、通过网络等媒体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借助专业力量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将有关材料转送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