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本市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08.05.2019  02:40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9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0日起,暂停本市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报备工作。   本市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报备暂停后,事务所(分所)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97号中的相关要求,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报备。报备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或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5月7日
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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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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