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提议案28件 本届人大历年数量最高
(原标题:上海代表团提议案28件 本届人大历年数量最高)
本报北京3月11日专电(记者 王海燕)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决定,11日12时为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8件,全部被列为大会议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海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代表议案的数量质量均较高,体现了代表们积极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代表们在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大会中,共提出议案28件,数量为本届人大历年最高,而且案由清晰、案据充分、方案具体,一些法律案还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和说明。比如樊芸等代表提出的制定财政法的议案、金东寒等代表提出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的议案等。
二是聚焦当下重点难点,提出了一系列制定或修改法律案。其中,有3件事关大家普遍关注的信息化建设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4件涉及环境保护,还有一些既与国家长远发展有关,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比如物权法、继承法、金融科技促进法、教师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刑诉法、刑法等。
三是积极破题,就法律落到实处起到实效,提出一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议案。如要求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立法法、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并将其列入法律条文。
据了解,从前4年议案办理结果来看,上海代表团代表提出的议案大多得到采纳,所提法律案基本上都已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比如,这次大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就与民法专家孙宪忠代表每年领衔提出的相关议案有关,孙宪忠等代表提出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的思路也得到全国人大的采纳。又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纳了张全等代表提出的建议,设置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刑法修正案(九)采纳了周振波等代表的意见,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姚海同、朱志远、张维华等代表提出的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核安全法、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也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