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力服务西藏和四省藏区长治久安
11月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西藏和四省藏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长治久安,以开展反分裂斗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方面工作为着眼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西藏和四省藏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日前,最高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高度认识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重要意义,自觉把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到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眼点和切入点,更好保障和服务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和重中之重工作,依法打击一切分裂祖国、破坏稳定的活动。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西藏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富民兴藏重大政策措施,围绕当地党委利民惠民实事,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自觉把民族团结作为最重要的群众工作,更好地维护各族群众特别是基层农牧民权益。
《意见》强调,要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力度,狠抓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援藏工作,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机关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坚持把检察援藏工作纳入政府援藏工作“大盘子”,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检察援藏工作,着力增强受援检察机关自身发展内生动力,积极促进对口援助检察机关双向共赢发展,推动建立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体系。
《意见》还对加强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