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规11月起实施 销售保险须录音录像

31.10.2017  22:31

图说: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图片来自东方IC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青31日说,从11月1日起,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罗青在保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保险电话销售扰民和欺骗误导问题时有发生,互联网保险销售中欺骗、隐瞒等问题层出不穷,必须实施严厉监管。

  罗青介绍,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从消费投诉情况看,目前银邮等兼业代理渠道在保险销售中存在“存单变保单”、夸大产品收益、未告知提前退保损失等问题,因此把保险兼业代理渠道纳入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