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工作情况
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强化金融检察,保障金融市场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查办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分别就本市相关情况作了介绍,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提起公诉24913件33291人。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85件1802人,其中对1056件1298人提起了公诉,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和证券犯罪三个方面。上海市检察机关2014年受理金融案件2063件2378人,今年前7个月受理金融公诉案件1241件1443人。案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各种金融业务,并呈现出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蔓延的趋势,在信托理财产品发行、P2P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均出现新类型案件。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在办案中,检察机关注重把握犯罪边界,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坚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手段,办案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金融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注重追赃挽损,妥善解决刑民交织和涉案财物处理等矛盾集中问题,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方面,肖玮表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区域特点,不断探索金融检察工作,一些地方成立了专业金融检察部门或金融检察专业办案组,形成专业办案机构,形成了金融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系统研究、专业积累的良性循环,为保证金融犯罪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奠定组织和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