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

13.07.2015  17:59

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仪式并讲话。

我校副校长刘晓红应邀参加了成立仪式及座谈会,并作题为“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的中国仲裁国际化”的交流发言。会上,我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刘晓红被聘为该中心研究员,刘晓红和朱榄叶被聘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涉外民商事审判理论和实践互动的重要平台。中心在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下设“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和海洋司法保护研究基地等10家研究基地,并设立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

我校于2013年成立的中国自贸区法律研究院,以“建设一流智库”为目标,积极参与国家自贸区建设,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建言献策。目前,该院已经获得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重大项目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多项,并在上海自贸区地方立法中发挥了重要决策咨询作用。(中国自贸区法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