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暂停个别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12.08.2015  01:38

沪农机[2015]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5年上半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5〕16号)精神,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取消、暂停以下产品在本市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一、取消企业及产品

1、取消山东亿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YJ-1254型轮式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同时暂停该公司其他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取消重庆华伟联龙科技有限公司1WG3.8-100FQ-D型微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3、取消湖南省丰彩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4、取消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原韶关市第二拖拉机有限公司)4LZ-1.0型收割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5、取消台州天泉泵业有限公司8WGDL-5.1型微灌设备(首部)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同时暂停该公司其他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

二、暂停企业及产品

6、暂停莱州奥伦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WG-4型微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7、暂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LZ-3G型联合收割机、M554-BA型轮式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8、暂停自贡鑫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9、暂停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10、暂停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11、暂停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12、暂停河北通田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以上产品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企业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