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天宝路“智游天地”关门 卡内余额不给退家长讨说法
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智游天地瑞虹天地门店,“五一”节前突然贴出告示,“本店因线路维修暂不对外营业”。然而,在900多位持卡消费者看来,这其实关店的征兆,因为店内一片狼藉,置物柜上空空如也,不见玩具踪影。
而门店工作人员解释“可以换其他两家门店的入场券或挑店内玩具、衣服,但不能退钱”,更进一步加剧消费者的忧虑。
记者查询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的《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公示》名录,并没有找到智游天地儿童游乐园(上海)有限公司的备案记录。也就是说,该公司没有发放预付费卡的资质。
来玩的小朋友被拒门外
智游天地是一个室内儿童游乐园品牌,适合1-3岁的小朋友玩耍,目前在上海有3家分店。
平日,智游天地瑞虹天地门店10点准时开门,然而4月28日,带着小朋友来玩的老人们却被拒之门外,门上贴出告示:“本店因线路维修暂不对外营业。”他们发现,店内一片狼藉,置物柜上空空如也,不见玩具的踪影。
老人们见状面露焦急之色,忙着给儿子女儿打电话汇报,店门口慢慢聚集了二三十位持卡客户。
5月2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虹口区天宝路280弄1层的智游天地瑞虹天地门店,只见看见玻璃门紧锁。一位老人掏出紫色的VIP卡说:“去年双‘十一’买的年卡,还剩1000多块没用。”
孩子妈妈费女士告诉记者,她早早来到门店等待退费。费女士介绍,智游天地玩一次门票200元,VIP卡分次卡和年卡,次卡有800元10次和1500元30次两种,年卡1688元无限次,以上卡都是1年有效期,过期作废。费女士买的是1500元的30次卡,卡内还剩400多元余额,可以玩7次。她咨询过商家,如果中途退卡,按单次费用退费,比如800元的10次卡,用了2次要退,就按照单次200元标准计费,一共消费400元,退款400元。
“我们不要玩具,要退钱”
10时15分,门店工作人员来了,一位中年女士代表公司向焦急的人群发布消息。她说:“4月28日门店迟交商场租金被停电,4月29日一些买了卡的客户看到这种情况,以为门店关门了,要求退费,我们没钱退。现在,为了不让你们受损失,店内有一些玩具、衣服,还有其他门店的入场券,可以根据卡内余额置换。”
“我们不要玩具,给退钱吗?”一位女士说。
“退钱啊!”众人异口同声。“不知道,我不能保证你们……但是,可以,只要商场把保证金退给我们,我们就可以退钱。”中年女士说。
一些消费者觉得这个处理方案难以接受。一位持卡爷叔称:“我真金白银交给你,为什么不能把未用完的余额以货币方式退回?”
另一部分消费者如费女士一样,希望尽快达成一致。费女士现场查好余额,换成2张入场券。她的入场券上没有面值,她说:“门店工作人员跟我说,我卡内余额400元,一张南丰店入场券价值200元,所以给我2张券。这样我很吃亏,我买的是1500元的30次卡,平均每次50元,余额400元可以玩8次,现在换了门店只能玩2次,而且我家住附近,南丰店在长宁区,太远了,专程跑去玩不太现实,只能把入场券挂在网上贱卖了。”
令她担心的是,券上盖的是“瑞虹天地一期”即天宝路智游天地店门自己的章,券上规定“此券只适用于盖上有效印章的指定分店”,并且有效期到2015年年底,早已过期。
天宝路智游天地店门的工作人员坚持称,这券可以到南丰店、虹桥店使用,但还没人用过。记者分别致电两家分店,对方均表示“门店正常营业,入场券可以使用,一张券进场一次”。
“经营良好,不会跑路”
智游天地瑞虹天地一期门店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只能换券或拿东西不能退钱?商场方——上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客户的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随后,记者联系到智游天地瑞虹天地一期门店李姓店长,她坦言:“由于门店面积较大,租金成本较高,加之商圈内存在3家同质企业,市场竞争激烈,门店经营不善、长期亏损,迟交商场4月份租金20万元,导致门店4月28日中午至今被拉闸限电,无法正常营业。4月29日上午10时许,100多名消费者来店内问询,我们如实相告,但个别消费者不相信,以为老板跑路了。”
智游天地儿童游乐园(上海)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左女士向表示:“因为这件事情,对全体客户及消费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对消费者的担新,左女士解释:“4月上旬,瑞虹天地一期门店旁边的哈你运动馆刚刚跑路,哈你也是一家儿童游乐园,很多消费者也在哈你办过卡,担心我们跑路,情绪有些激动,我们完全理解。请消费者放心,我们是连锁经营,上海还有两家门店,经营情况良好,不会跑路。”
“目前我们正在与商场方面积极沟通,请消费者等待最终处理结果。如果沟通得好,门店可以继续营业,假如沟通得不好,门店要关门,我们也会妥善处理。”
据悉,智游天地发放的VIP 卡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规定,此类卡应向注册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记者查询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的《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公示》名录,并没有找到智游天地儿童游乐园(上海)有限公司的备案记录。也就是说,该公司没有发放预付费卡的资质。
[律师说法]
未使用部分预付金额,商家应退还消费者
门店关张后,预付费卡余额不给退现金,只能置换其他门店入场券或拿店内商品抵钱,这样的做法合适吗?消费者应该如果维权?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葛志浩律师表示,在这起事件中,若仅仅因为商家的原因导致预付费卡无法继续正常兑现的,则商家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为持卡人提供免费的退卡服务。
作为商家与消费者就未来可能产生的消费行为而提前约定的付款,消费者手中预付费卡里的金额本质上类似于消费者对商家的债权,预付费卡本身则类似于债权凭证。假设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并未就退款、退卡的方式、限制性条件作平等、明确的约定,那么当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已经无法正常提供时,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债权,即返还尚未使用部分的预付金额。
至于返还的方式,除非消费者同意,否则商家没有权利强制消费者以选择性、替代性消费的方式“代偿”。
在遇到类似事件时,消费者除了可向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之外,同时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此外,若商家发行此类预付费卡时并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消费者也可向相关商务主管部门予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