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价不能“想涨就涨” 新条例明年实施
跟团出游,景区限流、大巴坏了白跑一趟,不干旅行社的事只能自己“吃进”?昨天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的决定》将为你撑腰。明年3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新的《上海市旅游条例》。新规明确了旅行社对游客出游负有先行赔付责任,此外还规定景区涨价必须经过论证,严禁“想涨就涨”。
[关键词]门票涨价
“大黄鸭”展来了,园方说要临时提价,市民和媒体说“不能涨”,究竟听谁的?新的《条例》清清楚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应当严格控制门票价格上涨,打算收费或者提高门票价格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价格调整程序进行论证,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意味着,以后门票价格不是主办方想涨就能涨的。
[关键词]旅游赔偿
跟团出游,难免遇到一些诸如景区突然限流、地接社提供的大巴坏了等意外的烦心事。过去,旅行社一般以“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不知道”为由来推脱,以后就不可以了。新规明确,由于其他旅游经营者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并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先行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究违约责任。另外,旅行社应当向国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游客人身安全紧急救助费用。
[关键词]强迫购物
国家《旅游法》实施后,明确旅行社组团不能未经游客同意安排购物行程,然而实际操作中执行并不到位。新规说,指定购物或者安排自费项目,都必须先签合同,并事先向游客明示具体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信息以及风险。并且,旅行社不能以游客拒绝指定购物或自费项目为理由,拒绝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提高团费。此外,在指定购物点购物被骗,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也应该先行赔付,然后再向销售商追偿。
[关键词]理性维权
近年来,由于气象原因导致邮轮延误进港的事件时有发生。此前本市曾出现多次游客维权过度、阻挠邮轮进港的案例。新规说,游客维权也要理性,发生邮轮延误、不能靠港、变更停靠点的情况时,双方要合法合约处理,“游客在解决纠纷时不能影响港口码头正常秩序,不能损害邮轮企业、旅行社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网售产品
目前销售旅游产品的网站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纠纷越来越多。新规说,网络经营旅游产品,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