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普通住房"标准20日起放宽 优惠贷款政策的受益面将增大
14.11.2014 07:13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东方网11月14日消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宣布,经市政府同意,自今年11月20日起,本市执行普通住房新标准。
房管部门表示,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是政府部门例行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上海于2005年6月出台普通住房标准制度,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12年3月对标准作了调整。根据2012年以来市场变化,以及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此次对本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作了调整。
记者比较即将实行的新普通住房标准和目前执行的2012年普通住房标准发现,此次调整不涉及本市对普通住房的容积率和面积标准,变动部分仅限于单套总价。11月20日调整后,上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环节中的普通住房比重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上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房源增加,意味着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受益面将增大。对有过购房和贷款历史,但具有改善住房条件需求的买房者来说,如果选择了普通住房,那么在贷款结清的情况下,他们将有机会享受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双重优惠政策。与此同时,本市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交易税费规定也有所不同,普通住房低于非普通住房。也就是说,新标准实施后,二手房市场内普通住房的交易成本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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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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