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天然气先交6800 是变相燃气设施费还是合理天然气配套费?

20.01.2015  20:00
1月14日上视《新闻报道》调查报道,近日有居民反映,自己家的动迁房小区想要接通天然气,所在居委会竟要代收6800元的煤气初装费,居民们都有些想不通。

1月14日上视《新闻报道》调查报道,近日有居民反映,自己家的动迁房小区想要接通天然气,所在居委会竟要代收6800元的煤气初装费,居民们都有些想不通。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5月,市价格管理部门就曾下发通知,要求燃气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收取燃气设施费。那么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变相的燃气设施费?又合不合理呢?来看记者报道。 

在松江区新桥镇上的聚丰苑小区,记者看到,黄色的天然气管道已经通到了动迁安置房的后墙,但不少居民仍没有开通,还在坚持使用钢瓶液化气。

即使已经支付6800元费用的居民,也存有同样的疑问。他们告诉记者,居委会出具的收费凭证也只是一张简单的收据。

那么,这笔费用最终是交给了煤气公司吗?煤气公司表示,其实居民所缴纳的费用叫做天然气配套费,是由新桥镇所收取。

记者随后来到当地居委会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一小区是10年前的农民动迁安置小区,原本就没有天然气管道设施。

2011年,小区对居民进行了天然气安装的意见征询,当时有超过80%的住户签字同意出资6800元,作为天然气管道安装的配套费用,因而这笔钱并非是被取消的燃气设施费,双方沟通存在误解。记者谢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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