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警方频发微信抢红包赌博诈骗预警

02.02.2016  16:15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2-02 07:23:15

 

  □关注春节热点话题之微信红包

  关注理由

  春节临近,微信红包日趋火热,各种抢红包攻略、外挂开始流行网络。然而,在火热背后,微信红包也被不法分子盯上,赌博、诈骗暗藏其中,这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法制网记者 余飞

  今年春节,钟林不想把太多时间花在手机上。

  钟林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想多陪陪家人,二来不想再陷在微信抢红包的无聊游戏里。

  “今年春节,除了给家人发微信红包,我不会再加入任何微信群的抢红包大战了。”钟林说,最开始抢红包时,你会觉得很新鲜、很好玩,但持续时间长了,你会发现群友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为了凑热闹,而成了冲着钱去的,这种感觉很不好。

  这种不好的感觉,在一些人看来却是刺激,因为在一些微信群,抢红包已经变成了纯粹的赌博。

  如同所有新技术一样,微信已然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赌博、诈骗的一个道具。而在春节这个特殊的假期,防范微信红包赌博、微信红包诈骗显得更加重要。

      “抢红包”成赌博

  “去年回家过春节,我成了彻头彻尾的‘低头族’。假期结束返回北京,我又觉得怅然若失,因为没有把时间用在陪伴父母上。”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的钟林,养成了手机、平板不离身的习惯,即便在假期也是如此。

  去年春节,钟林除了玩手机游戏,就是在微信群里抢红包。

  “我的微信里有十几个群,除了家人、同学、同事,还有各种业务交流群。”钟林说,起初,在各个群里发红包、抢红包,就是为了图个热闹,但在并非都是熟人的业务交流群里,抢红包的味道变了。

  按照钟林的说法,在以熟人为主的微信群里,大家各发一轮红包,说说笑笑一番就结束了;在各种业务交流群,开始的氛围也不错,发个红包凑个热闹,沟通关系而已。然而,红包多了,大家显得有点不能自拔。谁抢的红包数额最多,就得接着再发一个红包,如此循环。“显然,时间长了,这就不是为了图热闹,几乎变成纯粹为了钱”。

  尽管钟林不喜欢这种抢红包游戏,但很多人为之疯狂。有人不但创建专门用于抢红包的群,而且积极拉拢各色人等参与其中,于是,就有了2015年较为突出的一种网络犯罪案件——抢红包赌博。

  在很多人看来,微信群里抢一次红包,也没有多少钱,但在“专业人士”眼里,这是一个可称为暴利的牟利平台。

  今年1月19日,在广东省公安厅举行的“3+2”专项打击行动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局长郑泽晖透露,2015年11月,广东省揭阳市警方破获一起用微信红包赌博的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作为工具把参赌人员拉进群,用微信红包抢到的最后两位数作为猜赌的规则进行赌博。

  经查,该团伙利用手机微信开设“全国同学会”“红旗”“北京赛车”“世纪”等微信群,通过不同方式供人赌博,参赌人员涉及广东、广西、福建等地,团伙组织者共有6人,涉赌人员2480名,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是目前全国警方已破获的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涉案1.2亿余元,颠覆了很多人“抢红包抢小钱”的概念。而正因为其中的暴利,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的案件越来越多。

      红包背后藏陷阱

  “对于利用微信抢红包赌博这样的事情,早有耳闻。不过,对于大多数没有赌博劣习的人来说,可以不必担心因抢红包触犯刑律。”钟林摆弄着手机,他点开手机新闻APP,指着一条新闻对记者说,倒是藏在红包里的骗局要当心。

  自2014年年初微信红包上线以来,这种新技术不断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光是赌博,诈骗也随之而来。

  今年1月28日12时许,家住山东省聊城市城区站前街的于女士,接到一个朋友发给她的抢红包链接,链接上写的是50元代金券。由于显示发放代金券的商家恰好是自己经常去逛的某超市,加上红包的链接又是好朋友发来的,于女士放松了警惕。

  于女士扫描二维码后,输入了身份证号、手机号和信用卡号等个人信息。时间不长,链接网站便发来一条短信,要求于女士把收到的手机动态验证码填写进去。于女士按照要求操作,并把验证码发给对方。随即,她手机绑定的银行账户被转走8000元。

  于女士见状,赶紧询问给自己发链接的朋友,才得知对方微信被盗。目前,于女士已向警方报警。

  类似的微信红包陷阱最近频繁出现。对于此类情况,警方也有针对性地发出警情提醒。

  早在去年年底,公安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就发布信息:近日,大学生小张抢到一个微信红包,可不仅红包没有到账,自己的银行卡反被扣款700元。警方揭秘两种红包诈骗方式:伪装成木马程序的红包,一旦点击,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就会被不法分子获取;微信AA收款功能伪装的红包,使用时会被要求输入支付密码,一旦输入,银行卡中的钱就会被转走。

  春节临近,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西安公安”近日也发布提醒信息:“一亿元红包”类“红包”,都有可能是伪装的病毒或钓鱼网站,抢红包别轻易点不明链接和输入个人信息。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的人发来的红包,最好别乱点。此外,碰到需要下载不明软件时也要多留一份心,小心下载的是木马软件。如果节日期间手机丢失,可登录110.qq.com,立即解除微信绑定。

      各尽其职是关键

  作为“技术宅”的钟林,从手机里看到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的案件,也看到警方的提醒,但他认为,除了用户要多加注意,更需要政府部门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加大监管力度。

  关注互联网领域的专家也持同样观点。

  “我们应鼓励技术创新,但也要充分认识到新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要减轻新技术带来的负面效果,政府部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公众三方都要做出努力。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当然,政府部门的监管应该在充分了解新技术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可能会出现一棍子打死的情况。因此,监管要适度。”郑宁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该健全实时监控系统、健全投诉渠道。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刑法修正案(九)已有规定,因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

  从目前来看,腾讯微信团队已经开始有所动作。腾讯方面近日透露,微信团队根据近期接到的举报,对部分第三方应用发布违规第三方页面“红包”进行恶意营销等行为进行整顿。微信团队称,将根据严重程度,对这些公众号进行封号甚至注销。

  在钟林看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治理工作或许应更早一些。因为,最近几年,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实施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理应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作出反应。

  钟林的个人看法,其实也符合当前的现实——互联网新技术出现后,往往很快就被不法分子利用。

  那么,我们该如何通过法律、通过加强监管遏制这种现象?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曾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理论上讲,法律是落后于现实的,“因为法律是保守的,只有出现了很多问题,在既有的法律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才会修改法律或者创设新的法律”。不过,通过十多年的法律制定、修改和完善,大部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可以被法律规制。当然,随着技术新形态的出现,可能有些现行的法律不够适用,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至于政府部门的监管,2014年8月28日,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在刘德良看来,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协调监督执法,我国的互联网现在是分块管理,“可以看的出来国家是在朝着这一块努力的,监督执法会有好转”。

  郑宁对此也持相同看法。她认为,目前,从法律法规到司法解释,对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的犯罪都有所规制,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树立法律底线意识,尤其是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而言。也就是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研发新技术、新应用时,要遵守法律底线。比如涉及公民私权利的隐私权、财产权的,可以通过身份认证等技术加以保护;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也可以在研发时设置一定的技术条件。

  “总而言之,不管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还是用户,都应有法律底线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利用新技术实施的犯罪。”郑宁说。

  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