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发布2018春季旅游出行提示
“清明”、“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春游踏青的高峰期也将到来,在此,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温馨提示: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1、合理安排出游时间,尽量错峰出行。随着天气转暖,清明祭扫与春游踏青的人流量开始增大,建议有计划出游的市民早做安排,合理安排祭扫和踏青的时间,设计好出游线路,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出行。行前提前关注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预警提示,旅行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2、做好行前准备,注意旅途中饮食、饮水卫生。出游前,可事先了解目的地的气候、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相应准备。鉴于春季流感等疾病易发、冷热交替可能带来一定不适,出行时可适量携带一些常备药物,如感冒药、肠胃药、过敏药等,以备不时之需。旅游途中要注意个人卫生,就餐时应注意食物的新鲜程度,根据自身情况品尝当地美食,避免暴饮暴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前购买相关保险。跟团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排,不私自脱离旅游团队或随意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选择自助游的游客,应避免前往未开放和无经营资质的景区游览,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旅游体验项目,在参加登山、探险等户外活动时,须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准备工作。同时,建议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及旅游目的地情况提前购买人身、医疗、财产、意外等相关方面的保险,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4、理性应对客流高峰,提倡文明出游。通常情况下,小长假是游客出行较为集中的时间,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理性处理,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事先了解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自身形象。
5、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旅游消费购物要多留心,如遇推销价格较高的古玩玉器、药材特产等,要理性消费、谨慎购买,消费后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对待,注意收集消费凭据,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在旅途中维权不便,可以留存相关证据,待回程后再寻求解决,旅游投诉可拨打电话:962020或12301,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