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活动优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活动的整体规划与系统设计,推动“一体化”日常主题教育活动体系的构建,切实改变当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的碎片化、凌乱化现象,现启动2015年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活动优秀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富有特色的优秀主题教育项目,全力打造在上海市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品牌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鼓励各部门、各学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德育内容顶层架构(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设计开展“贯通三个课堂、整合三方资源(学校、家庭、社会)、凝聚三方力量(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大学生日常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早日形成“主题突出、脉络清晰、抓手有力、分层推进”的“一体化”日常主题教育活动体系。
二、申报对象
各部门、各学院以及辅导员工作室等(以下统称为“部门”)。
三、申报办法
1.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依据《项目主题》(附件1)选择1项主题进行申报,每项主题限报1个项目;自行拟定申报项目名称,名称要求清晰完整体现出项目的主旨,如有必要,请加注副标题;申报项目可以是计划开展或已经在2015年开展的;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部门审核。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每项主题限报1个项目;将《项目申报书》以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0月26日前统一送至学生工作部(处)206室(联系人:梁君,联系电话:5527561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注明:“主题教育活动申报+主题名称+部门名称”。
其中,以“辅导员工作室”(学校立项)为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审核和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给梁君老师。
3.校级评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将组织专家、领导对报送项目进行评审,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为2015/2016学年,截至2016年8月底;2016年3月份,进行中期检查,2016年9月上旬,进行结项评审;评选出若干个示范项目与特色项目,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与上海市相关优秀项目评选。
四、项目要求
1.项目切口要小,力度要深。紧扣学生的发展需求,遵循学生的接受意趣,结合学校与部门实际,积极创新教育载体与方式方法,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收到实效,力争形成可示范、有特色的教育品牌。
2.项目应注重对实施效果的自我评估。注意反思总结,在此基础上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水平不断提升。
3. 项目结项须知。结项时需对照申报计划提供文字总结材料,以及相关图片、影音、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附件: 附件1 项目主题.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