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1、东方网:请问市政府法制办张主任,在实践中有一些小区经常因为电梯维护更新费用发生争议,导致“问题电梯”长期得不到维修,类似的问题管理办法如何解决?
张忠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你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在这次制定《办法》当中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坦率来说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确实还需要监管部门、群众一起来配合。在实践中,电梯运行和整改费用的管理和筹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有些住宅小区有资金,业主们对要不要修理、要不要大修、要不要更新,意见不一致,导致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第二,确实有些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没有了,或者严重不足,没有这笔钱拿出来修理。第三,有的业主对承担电梯运行费用的意识不到位。不愿意承担相关的费用。
这一次《办法》针对这个问题也作了规定,首先明确电梯所有人应当承担电梯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改造、更新的费用。这是电梯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电梯是业主的共同财产,电梯在运行和整改中产生的费用,理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其次对已经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当电梯需要修理更新改造的时候,所需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办法》里面做了规定。第三,对于还没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住宅小区,当电梯出现安全隐患的时候,如果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的不明确,就由相关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来分担。最后,对于一种特殊的情况,有些住宅小区电梯经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如果不采取重大修理、改造、更新难以消除的,相关方面对经费筹集、整改方案又达不成一致,还是规定由政府牵头,各个方面一起协调,确定具体的修理、改造和更新方案,以及费用的承担方式。我们这次立法本意就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政府一定要帮助这些业主们协调解决这些问题。
2、解放日报:你好,我是解放日报的实习记者,我想问一下老旧电梯所占比例是多少?后面有提到要进行维保单位的检测,这样的单位在上海有多少?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是怎么样的?还有一点关于草案,我发现草案中有一条老旧电梯每周要保养,但是在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却取消了,其中原因是什么?
朱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第一个问题,上海老旧电梯比例,上海目前最新电梯数据19.3万台,这不全是住宅小区电梯,在19.3万台电梯里面,住宅小区的电梯有近7万台。现在主要针对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居民反映特别强烈。特别是15年以上专项资金归集不足,没有得到及时更新改造的这部分电梯,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从去年的调查统计,15年以上的住宅小区电梯大概有5300台左右。今年的政府实事项目,对这部分电梯要实施专项的安全评估。在过去几年中,本市对5000多台中的2000多台实施了比较全面的安全体检,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改造。这次还剩下2588台,市政府决定在2年时间里全面实施安全评估,对它们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体检,看看这些电梯到底要修理还是需要更新改造。
第二个问题,上海维保单位的情况,大家知道电梯要靠日常维护保养来保证。上海有近300家维保单位,在上海从事日常的维护保养。按照我国规定,电梯每15天维护保养一次。现在约有5000多从业人员对上海19.3万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从前面张主任的介绍,维保市场这几年在上海得到了逐步规范,但是问题也不少,特别是现在反映比较多的维保质量问题。有很多维保单位确实在检查当中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所以本市从2011年开始,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价工作,对每家维保单位,在日常维护保养当中的工作质量情况开展评价,每年分两次公布结果。每次评价我们都会把有问题的单位列入黑名单。本市已经有94家次的维保单位被上了黑名单。上了黑名单以后,还采取后续的监管措施,将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对进入黑名单的单位日常加强监督,同时通过通报,让业主、物业公司在选择维保单位时有所选择,这加大了对维保单位和行业的监督力度。
第三个问题,按照常规来说都是15天维保一次,这次新的《办法》对公共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特别是轨道交通领域的电梯,在到了一定的使用量,每天大客流到达一定的量时,相关单位要缩短维保周期,加强监督,保证这一部分电梯日常运行安全。对超过15年的老电梯,《办法》里新增一项安全评估,对超过使用年限、使用次数,梯龄比较长的电梯要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判定这些电梯是不是可以使用,还是要采取大修、改造甚至更新,这是加强对老旧电梯管理的一项措施。
3、上海电视台:我是上海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一下朱局长,这个月在浦东新区有一个老旧电梯出了事故,致人死亡事件,问一下现在的调查进展怎么样?
朱明:3月9号浦东发生一起电梯亡人事故,非常令人痛心,媒体也做了报道。事故发生以后,浦东新区电梯监管部门以及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中心马上派人到了现场,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尚无结论。从现在初步情况来看,电梯本身在维保工作上有不到位的地方,专家初步判断,也不排除乘用人在电梯发生事故时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对于调查结果,我们会及时向媒体、向社会公布。
徐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