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旅游局、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宣传推广培训。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出席活动并作动员讲话。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消保委、市旅游行业协会、本市出境游组团社、部分外省市旅行社上海分社和邮轮公司代表,以及相关业内人士共300余人参加活动。
杨劲松强调,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突出规范了邮轮旅游产品说明、文明行为规范、船上礼仪、涉及旅游者安全等条款;进一步提示了邮轮旅游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解决方案;进一步限制了补充条款内容,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杜绝可能制定的新一轮霸王条款。
培训中,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专家还对示范文本进行了详细解析。《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可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务网办事大厅—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下载地址: http://lyw.sh.gov.cn/lyj_website/HTML/DefaultSite/lyj_wsbs_bgxz/2015-08-31/Detail_133256.htm
市旅游局、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宣传推广培训 -
上海21:17 02.09.2015 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