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告
15.09.2014 11:19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定于2014年9月23日至26日上午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旁听9月25日(星期四)上午全体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二、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15名。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名:
1.9月15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5∶00,通过上海人大公众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2.9月15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5∶00,来电(电话:23112367)提出旁听申请。
四、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15.09.2014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