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出炉,六举措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

12.10.2017  03:15

     10月11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汤志平介绍了上海近年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王思政介绍了《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市科委总工程师傅国庆、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共8个部分,明确了上海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功能定位、实施路径,尤其是聚焦六大专项行动,提出了60项实实在在的行动举措。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利用优势科技资源,依托功能性平台和项目,促进科技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科技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提高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海市科委专门制定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拟在今后五年,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一带一路”优秀青年科学家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转化等一系列实质性的科技合作,全面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互信与合作。      根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结合上海实际,上海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主要推进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重点加强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建设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和信息平台;二是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园区合作,探索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三是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争取5年内投入运行的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达到20家左右;四是推进大科学设施向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重点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进上海大科学设施、国家实验室、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研发与转化功能平台向沿线国家开放共享;五是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科技交流,重点实施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目标是在今后5年内资助沿线国家(地区)400人次以上,来沪进行为期6-12个月的科研工作;六是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      在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上,根据方案,将重点实施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以及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今年8月,市科委已先期启动了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申报十分积极踊跃,并普遍得到广大沿线国家青年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欢迎。除落实科技部青年科学家交流任务外,“一带一路”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今年计划支持30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30万元人民币,其中不少于50%(15万元)的经费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联合实验室建设每个项目计划支持150万元人民币,项目采取“1+N”的形式,“1”为我方,“N”为合作国家和地区的联合实验室,“N”总数不超过3个。“N”中至少有1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与上海市科委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建成的国际联合实验室将集成联合研究、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先进适用技术转移等功能,这些要求都将纳入具体考核指标。希望通过各实验室之间“强强联手、资源互补”,促进上海先进技术走出去和沿线国家先进技术引进来,在提升合作国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技术水平的同时,提高上海科技创新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在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上,前期重点支持了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主发起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今年9月23日,首届联盟峰会在上海召开,并形成“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上海宣言》。联盟首批会员单位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大学、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部分企业,以及来自新加坡、泰国、埃及、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塞尔维亚等十余家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盟致力于打造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科技共同体”,将为促进“一带一路”产学研合作提供重要的合作交流平台。      查看《行动方案》全文请戳“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链接: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3799.html ) 【来源】市科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