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之际,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严厉打击网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5.11.2017  03:38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近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社交媒体的飞速发展,借助网络以及现代物流等渠道销售食品、药品的数量剧增,网购食品药品成为公众喜闻乐见的消费方式。互联网+为公众带来了便捷的同时,也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提供了渠道。生产销售主体隐匿,产品安全性难以确认,公众权益受到伤害后难以追偿。如何在“互联网+”时代精准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食品、药品销售健康有序发展,构建诚信、和谐、健康的网络生态和商业生态,实现社会共治, 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和工作任务。

  在“双十一”来临之际,11月9日下午,上海市食药监局、上海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集团三方共同签署“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合作协议”,致力于共同构建富有成效的政企“联防、联控、联打”工作机制。合作旨在加强在数据交互、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共享、联合打假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整合政府监管执法和企业网络食品药品交易平台管理资源,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上海市食品、药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