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新生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文件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9号)文件,我校关于2015级新生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15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插班生等全日制本科)
2015级研究生(非在职研究生)
二、费用
按学制收费,每人每年100元。
如:大一新生400元,硕士一年级300元,专升本200元等。
三、保障项目
1、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
2、住院医疗费用
3、罕见病特殊治疗药物费用
4、疾病身故、意外身故
5、意外残疾及烧伤
6、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四、参加方式
1、学生登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服务中心”(微信号:usstxsc,网址:http://ssc.usst.edu.cn/)进行申请。截止时间9月16日。
2、学生将费用交至班长或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9月16日将学生名单(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费用交至保险公司专员。
3、学院交费方式和时间:
方式:费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存入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至保险公司
时间:9月16日上午9:00-11:00(军工路1100号校区);
9月16日下午13:00-16:00(军工路516号校区学生处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以自愿投保为原则。
2、保险交费为新生入学一次交费机会,以后中途不再接受学生交费。
3、学生需先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再参加此保险。
4、学生务必通过网上申请进行投保。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