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 我校节能工作斩获新成绩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578号),我校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此次评选,上海市有38家单位获评,其中高校6家。
长期以来,我校对节能工作十分重视。自2003年起,持续不断地推进节能技改项目、加强能源管理。近几年来实施了包括宝山校区图书馆建筑节能改造、燃油锅炉改造、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等在内的一系列节能改造项目。同时在制度建设和节能宣传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在学校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成功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通知全文及名单如下:
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管节能〔2015〕57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982号),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确定国务院办公厅等1171个单位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示范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宣传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示范单位进一步改进管理,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国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