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首个被查对象 太安堂“明星”不及下架

03.09.2015  10:44

  新《广告法》实施后市场反响怎么样?昨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南京路步行街的童装商家在工商部门预警监测后已忌言“代言”,但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依然有违反新《广告法》行为,工商部门已对此立案查处。这也是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的首个立案。

   商家否认挂童装照就是代言

  相对于原来的《广告法》,新《广告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具体规定包括不能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做广告,也不能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做广告;不满十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不能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的广告,这意味着适用一岁以下婴儿的各种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都不能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对于违法行为,新《广告法》也较大幅度加重了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如将对计算广告费用的处罚倍数由原来最高5倍增加到最高10倍,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广告费用的广告,最高处罚金额可达200万元。除了缴纳罚金外,违法企业还可能面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被强制退出市场的处罚。而代言虚假广告的代言人,除了面临最高相当于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没款外,还可能被禁止代言长达三年,以及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新《广告法》实施后,市场上的表现怎么样?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南京路步行街,一一走访市工商局此前预警监测过的地方——华美大药房、南京东路第一医药连锁店、宝大祥商厦等处时发现,陈宝国代言的鸿茅药酒、小S代言的撒隆巴斯、高明代言的特一止咳宝片、孙淳代言的西门子助听器、童星天天(张悦轩)代言的Mini Peace等广告均已拆除“留白”或更换上了其他广告。

  不过,在宝大祥商厦内的多个童装柜台上,记者仍能轻易见到众多儿童照片,肉眼辨认多为外籍儿童。这些“童照”中,儿童多穿着相应品牌服装。这些“童照”,有的放大摆在柜台显眼位置,有的则缩小放在店内某一区域。如在Mini Peace品牌服装店内,虽然店门口原来所放印有童星天天的大幅照片已拆除,但墙上一角还是挂有多张六寸大小儿童照片。不过,当记者指出时,现场工作人员马上否认请了童星。对于这些“童照”,现场工作人员也都忌言“代言”。面对记者的询问,他们大都眼睛一瞪:“我们只知道是模特。

  与商场相类似的是,记者在网上查询时,销售童装的网店里,也能轻易见到儿童穿着相应品牌童装的照片。咨询中,这些网店均否认用儿童代言。

   新《广告法》实施首日首个立案

  与南京路步行街这边遵守新《广告法》不同的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对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这也是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的首个立案。

  市工商局介绍,执法人员来到该店时发现,该店玻璃门等处都贴有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属于药品)店堂广告,多款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也使用了姚明、唐国强等明星的形象进行代言。

  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保健食品,现场执法人员则介绍,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同样不得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这些保健食品如果是9月1日前生产并进入流通环节的,则不属于违法;如果是9月1日之后生产的,就属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广告使用代言人,同样属于违法,要被查处。

   好到违反广告法”违反《广告法

  工商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同时发现,虽然一些明示广告已被撤下,但商家也暗地里准备了不少宣传单,试图“暗渡陈仓”。在南京西路的一家冬虫夏草专卖店,销售人员就拿出了不少灵芝孢子粉的宣传单,称其有“保肝、护肝、抗肝纤维化”、“减毒增效,辅助抑制肿瘤”的疗效。

  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对上述宣传单当场取证,并进行进一步调查。该所执法人员苏尚理说,原来的广告法对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比较原则性,根据原有的食品广告暂行规定,保健品宣传疗效等行为最高的罚单只有三万元。而在新广告法中,对保健食品的功效宣称哪些可以写、哪些不能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处罚力度也大幅增加。

  此外,这一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由于规定了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在这几天引发了众多调侃,不少文案人员表示创造出“销量好到违反广告法”等表述。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认为,广告法并没有禁止宣传销量好坏,但“好到违反广告法”本身是一种不真实、不清楚、不明白的表述。这些文案如果作为朋友圈的图片或文案人员的调侃进行发布,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作为广告发布,反而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法已执行了20年,很多企业和媒体依据过去法律做广告养成了习惯,对新广告法变化应尽快了解,工商部门下一步也将加大培训和宣讲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