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升小“五年一户”今年扩容至8区 新增杨浦区

26.02.2017  12:04

原标题:本市各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公布新增杨浦,“五年一户”覆盖8区

  东方网2月26日消息:本市各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最新公布。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在去年幼升小“五年一户”限定涉及7个区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杨浦区“五年一户”限定。各区对口地段表将于近日公布。

  今年起,杨浦区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不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去年,徐汇、黄浦、长宁、静安、闵行、宝山、浦东新区7个区涉及幼升小“五年一户”限定,各区规定有所不同。

  如浦东新区,去年起已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今年起,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宝山区2015年起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7年须迁入户籍满3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静安区,根据对口入学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