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子公司与京东合作处方药电商项目

30.03.2016  22:01

  新华制药3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新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华大药店”)于3月25日与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京东善元(青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共同签署《“健康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三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落地淄博市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及处方药电子商务项目。

  据介绍,京东善元(青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隶属于京东集团。本次合作的淄博市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及处方药电子商务试点项目,三方将建立包括医院信息系统(HIS)、医生、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云药房平台、社会药店、配送系统等在内的互联互通网络,以实现在门诊就医后由患者自主选择的线上(不包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线下相结合的购药方式。

  公告称,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京东建设“淄博市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处方流转信息平台”),该处方流转信息平台归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并委托京东、新华大药店在试点期内负责运营;鼓励淄博市公立试点医院与京东、新华大药店签订处方流转平台对接管理协议并向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流转处方,允许用户使用电子处方平台便捷方式向新华大药店的药房购药。京东在淄博市内注册一家企业,作为协议具体的落地执行公司。具体负责在试点期间运营处方流转信息平台。设计并推出京东云药房平台。

  同时,新华大药店作为入驻京东云药房平台的试点药店,是受理平台流转处方的药品提供方,严格审核受理的订单,及时完成接受患者购药订单、完成配送或到店取药的全部交易流程。

  业内人士表示,公司在销售渠道建设方面积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快网上药店发展速度,推动医药电商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电商模式。7月份新华大药店网上药店正式运营,京东旗舰店、天猫店、壹号店相继竣工上线,公司有望借助互联网弥补营销短板,发挥质优价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