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新广办发〔2017〕25号)要求,为做好上海市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 http://www.sapprft.gov.cn/ )办事大厅“申报便捷通道”栏目“改革发展项目库”,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已有项目库系统账号的要使用原有账号,无须再注册新账号),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
2.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纸质文件 一式三份。
纸质材料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申报缺一不可。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5月9日下午16:00
过时送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
1.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出版产业发展处(313室)
联系人:许强 64661407 [email protected]
2. 实体书店 报至: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发行管理处(403室)
联系人:孟政 64375290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
( 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contents/6588/33116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