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度 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03.05.2016 16:06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本市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新广办发〔2016〕18号)要求,为做好上海市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 http://www.sapprft.gov.cn/ )办事大厅“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进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模块(已有项目库系统账号的要使用原有账号,无须再注册新账号),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
2.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纸质文件 一式四份。
纸质材料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申报缺一不可。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5月6日下午16:00
过时送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
1.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出版产业发展处(313室)
联系人:吕 津 64661407 [email protected]
2. 实体书店 报至: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发行管理处403室
联系人:孟 政 64375290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3日
附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
( 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contents/6588/295441.shtml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03.05.2016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