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 情节严重追究领导人责任

18.12.2015  09:55

  市教委昨天印发实施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市教委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抓住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机进行重点督查。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政职务等处理,民办学校核减5%-15%招生计划。对教师个人第二次出现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同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以上由东广记者刘康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