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18.01.2020  00:41
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财政部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8〕3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8号)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