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1.07.2014  23:32

AD0309000-2014-008

 

沪新出职改〔2014〕2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上海市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委宣[2013]451号)的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市出版单位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推荐工作。

二、申报范围

1.在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的出版企业和其他新型组织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2.当年度内调离政工专业岗位的上述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以及当年度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推荐参评。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含入门条件、技能考核要求、专业理论、职称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等。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及破格晋升、转系列晋升、平转和首次参评的条件和要求,请登录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网站(www.sh—syh.org)“申报指南”查看。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送审的中、高级参评材料必须事先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委托评审人员必须办理委托手续。

从今年开始,高级政工师实行网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可根据网上申报系统先注册,并根据网上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3份;

2.《综合报告》一式9份,由推荐单位撰写;

3.《政工论文》申报高级3篇,其中主送论文1篇(原件2份);申报中级1篇。以上论文一式9份,主送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装订在后面。

4.《各类证明复印件》1套(身份证、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证书、专业培训证书、学历证书、原有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等),加盖单位验证印章。

5.考察材料1份(申报高级需要,由推荐单位进行群众评议和业绩考核)。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政工职称送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受理地点: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515室

联系电话:64675794  邮编:200020

七、其他

1.中级评审费500元/人,高级评审费1200元/人(其中800元交市政工高评委)。

2.各单位对评审通过取得资格人员要及时做好人事归档工作,需要聘任的必须办理聘书登记。

3.政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已实行“以考代评”制度。请按规定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中级政工专业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