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最快一个月放款,楼市回暖?记者调查:上海楼市政策不变,不要过度解读
“房贷最快一个月放款,上海楼市终回暖?”近日,网传上海较多个人房贷放款提速,有部分自媒体据此解读为上海楼市回暖,政策有所放松的信号。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求证发现,确实有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提速,但这与贷款申请减少等原因有关,并不代表楼市调控政策松动。就政策层面看,上海始终坚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底线。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此前个人住房贷款“排队等放款”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二线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这些热点城市房价稳定下来后,交易量也有所下降,信贷供需矛盾便开始缓和,不少城市的个人房贷供给已恢复正常。这可以理解为各家银行的市场行为,有利于满足购房者合理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与房地产调控政策并不相悖。
某银行客户经理透露,目前该行放款速度的确有所提升。客户走完相关流程后,最快一个月左右就能放款。但具体速度也要看各家银行的头寸是否宽松,尤其接近年底,每家银行的情况可能不大一样。
另一家银行人员表示,相比之前动辄6个月的放款速度,目前这一流程已经提速到3个月左右。“但我们在操作层面和之前没有区别,放款速度加快,其实和近期上海房产交易量下滑、新增房贷申请变少有一定关系。”
在房地产交易信贷政策方面,现行政策与此前没有变化:目前,上海地区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房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在商业贷款利率方面,从今年7月24日开始,首套房贷利率为5%,二套房贷利率为5.7%。
在楼市调控政策方面,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与上海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几份政策主要包括1月22日起施行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以下简称“沪十条”),3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129号,以下简称“沪七条”),7月19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房地交[2021]13号),7月24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476号)等。
以上政策中有不少条款与个人信贷政策、购房资质、交易价格等有关,均体现了“房住不炒”的底线。
例如, “沪十条”的落款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其中明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沪七条”的落款单位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其中明确要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自7月19日起,对新申请核验房源增加挂牌价格信息的核验;没有通过挂牌价格核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不得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指出,自今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上海房地产交易和信贷政策均没有变化,房贷放款加快与楼市调控没有直接关系,不要过度解读。
本文来源:上观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