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家支付定金后遭遇跳价 卖家拒绝赔偿

01.08.2016  16:37

  市民薛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子,买卖双方签署了定金合同,20万元的购房定金也已转入房东账户。没想到,房东发现房子被贱卖了100万元,告知薛女士“不卖了”。随后薛女士提出房东因违约需返还双倍定金时,却被对方以“合同缺少第三方盖章故未生效”为由拒绝赔偿。

  那么,签完合同后卖方变挂,协议没有中介盖章究竟有没有效?

   买卖双方签定金协议书

  今年年初,薛女士在一家房产中介处看中了一套房子,挂牌售价为450万元。2月20日中午,薛女士在中介工作人员张女士的陪同下与房东费先生见面。当天下午,在协商无异议后,双方敲定了买卖关系。

  关于定金合同的签署,张女士带来了一份留白待填的《售房定金协议书》,但当时张女士称自己手部骨折,无法正常书写,所以由她做指导,费先生填完了该协议。

  《售房定金协议书》对许多重要款项做了详细说明:卖方以450万元总价的价格将房屋转卖; 买方需在2月21日前支付20万元定金; 若卖方在收到定金后违约则需双倍返还金额40万元等。但在买卖双方都已签字的协议书上,抬头位置、落款位置等与中介、第三方有关的内容都仍然是空白。

   房东临时跳价100万元

  2月21日中午,费先生收到了薛女士打来的20万元购房定金。就在此时,费先生夫妇发现同地段的房价已经远超他们挂牌出售的价格。

  于是,费先生立即电话联系了薛女士,表示房子不能以原价卖出,薛女士要么再多付100万元,要么就拿回已付的20万元定金。面对费先生突然跳价100万元,薛女士无法接受。

  22日,费先生找到薛女士,再次明确表示如不能加价,自己将拒绝出售该房屋。薛女士提出,费先生此行为已属违约,要求费先生按协议规定,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而此要求被费先生当场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