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宇"健身卡莫名缩水两年 健身中心拒绝回应
据《劳动报》报道,消费者李先生在攀宇健身中心三河店的健身卡原本的到期时间为2017年,然而,今年春节前夕,李先生却被该店客服告知,健身卡将于今年4月1日到期,使用期限缩短近两年。
经过查阅合同,法律界人士认为健身中心有篡改有效期的嫌疑。李先生无奈向本报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疑问:有效期莫名缩水两年
李先生出具了几份购卡协议,记者发现,依照其2012年办理的原始协议显示,原始协议上涉及的健身卡有效期清楚记载的是2017年,而在表格最后的备注栏中也有注明。然而凡是涉及有效期2017年的部分都有被笔修改过的痕迹,而修改后的有效日期为2015年4月1日,并且在修改处也没有李先生的签字认证。对此,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并不知情。另外,在协议底部的注意栏中,赫然写着本协议盖章有效,不得涂改且手写无效的提醒。
4月7日,记者前往位于三河路上的攀宇健身中心进行走访。虽然,记者看到楼下摆放着“攀宇健身”的宣传广告,然而,当来到三楼却并未发现“攀宇健身”,只有一家名叫“新申健国际健康中心”的店面,经前台介绍,“攀宇”和“新申健”是同一健身中心,只是“攀宇”的名字没列出而已,至于更名的具体原因,对方以不清楚为由并未给出解释。
而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店方又从系统中调出了一份“会员信息”给记者,记者发现,上面李先生的健身卡到期日显示为2015年6月,这与李先生交给记者被修改的协议日期相比,又延长了近2个月。客服表示,应以店方的系统出具的信息为准。而4月10日,记者又得知,店方曾致电李先生表示,他的健身卡到期日又变成了2015年7月。
截至发稿,在这一起消费投诉中,李先生的健身卡到期日在屡遭变更后,前后共产生了4个时间点,分别是:2017年、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以及2015年7月。前后相差近两年,那么这消失的两年有效期,又去了哪里?
沟通:健身中心拒绝回应
记者与新申健(原“攀宇”)三河路店店长张先生取得联系,就健身卡的相关问题向其寻求答案:一是李先生所拥有的几个有效期以哪个为准?为何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协议上的有效期有涂改痕迹,是怎么回事?双方是否有过沟通?三是,希望店方能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张店长表示对李先生所投诉一事并不知情,需了解相关情况后再进行处理,目前无法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其回复。
记者注意到,李先生所办卡的这家攀宇健身中心总部位于大连路1605号,根据其在应届生等招聘网络上的相关介绍,其企业名称为上海攀宇健身管理公司,声称自己是“目前上海规模最大的专业健身休闲俱乐部之一”。随后,记者在市工商局企业平台查询获悉,上海攀宇健身俱乐部的投资人为李某,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1999年5月27日,其经营范围及方式仅为健身服务、游泳馆。
而在相关平台上,无法找到符合“新申健国际健康中心”的相关企业信息。在新申健的一网页中,显示了攀宇健身的相关企业内容,似乎印证了两者实际为一家。
维权:企业单方面修改视为无效
虹口区消保委表示,在接到相关消费投诉后,呼吁李先生与健身企业一同坐下就争议进行协商,但攀宇健身和更名后的新申健三河路店迟迟不愿进行协调解决。市消保委法研办主任汪鸫指出,在办理健身卡等预付卡类消费时,消费者应谨慎办理有效期过长的会员卡,以免自身权益受损,并应仔细审核协议或票据内容,如有异议当面指出。
上海市天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海嵩向记者指出,本案例中,攀宇健身中心更名为新申健国际健康中心,仅仅是门店的更名行为,实际的企业主体并未变更。在企业主体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就原始约定履行义务。如有对健身卡的使用日期存在修改或争议,企业应当与消费者沟通并经消费者同意后方能变更使用期,变更后还需向消费者支付退还当中差价,否则视为无效。
“民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一方在修改合同细节时,必须征得合同相对方的认可与同意。
在类似的消费行为中,消费者不能因对提供服务方的信任,而忽略了对合同本身细节的确认与异议,不然极易造成争议而又维权困难。”针对李先生所持的原始合同中,打印为2017年的截止日期被用手写修改为2015年4月1日的情况,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黄铁山认为,合同中曾注明不得涂改且手写无效,企业单方面修改盖章、却缺少消费者李先生在修改处的签字或盖章确认,应视为无效。
行业:健身企业并无发卡资质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商务委公布的本市单用途预付费卡名单中,总计347家登记备案企业,包含零售、餐饮、沐浴、居民服务、洗染、美容、住宿等七种类别,并无一家健身企业位列其中。
预付卡行业内专业人士指出,根据商务部的相关规定,目前仅针对零售、居民服务、餐饮等三大类别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目前已备案中的沐浴、洗染、美容、住宿等均属居民服务的大类别。但截至目前,健身行业尚未被纳入其中,也就是说,不单是李先生投诉的这家攀宇健身中心外,包括一兆韦德、金仕堡等知名健身企业在内,上海的相关健身企业均未在市商务委进行备案登记。
业内人士还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说,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企业,实际并没有发放预付卡的相关资质。李先生所投诉的健身卡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市消保委公布的上海特许经营消费调查与评议报告中指出,上海预付费卡或充值会员卡所涉及的资金可能超过百亿,11.6%消费者曾与商家出现过纠纷现象。健身领域的消费投诉数量亦相当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