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伸援手 鲐背老人享晚年——宝山区高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07.12.2017  09:58

上半年,宝山区高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逸仙一村第四居委会反映:辖区内有一93岁高龄老人张某,其丈夫早年病故,依靠每月微薄的养老金维持生活,现其身患多种疾病,需支付较大数额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用,但老人的多名子女都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居委调委会对此纠纷调解未成,张某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事宜。

工作站了解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无法亲身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客观原因,急群众所急,当即决定主动上门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法律服务。

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居委会同志的陪同下来到老人张某的住所,详细了解了赡养纠纷具体细节,老人含着眼泪向工作站工作人员哭诉,希望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帮助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作站同志现场为老人制作了谈话笔录,为其办理了委托申请手续,填写、审核、复印了相关申请材料,在张某家中当场为其办妥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令张某感动不已,连声道谢。当天下午,工作站随即派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专程送往区法律援助中心。

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开辟“绿色通道”,体现了同质化法律服务理念,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及时、热情为老人张某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基础上作出司法确认:由4名子女每月各支付赡养费人民币500元。

事后不久,高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案件回访工作。老人和其家人表示:是法律援助及时伸出了援手,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对法律援助工作部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十分满意,子女也能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非常感谢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办案律师付出的辛勤劳动,给她带来了晚年幸福。

嘉定区财政局双管齐下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开展
  法律援助是捍卫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最后的司法保障,财政局
市司法局首次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