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上海】提问:“天价”停车费,开发商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吗?
7月份开始每月要收2400元,老早没有放开前一个月最高不过400元。这一下涨了6倍,将车停到人民广场“来福士”一个月都够了!!!!!
业主价格放开了,难道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市场化了,合理的定价机制又在哪儿呢?据小编了解到,建发璟墅小区去年刚交房。资料显示,小区共有居民276户,无地上车位,地下车位配置494个,配比接近1:1.8,可谓相当充裕。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原本车位一个卖20余万元,在没有放开价格前,开发商选择租赁,也正是基于小区车位足够充裕的考虑。但7月份,开发商在没有协商的前提下开出天价租金,这让业主们纷纷没了方向。找物业,物业说自己是执行方;找开发商,开发商强硬地回复居民,作为产权人,享有自由定价权。由于小区车位销售不理想,才卖掉了180个左右,业主们心里明白,开发商此举调价,就是为了逼迫大家放弃租赁,购买车位。这样的强卖政策,难道作为业主就一点办法都没了吗,带着疑问小编咨询了相关专家和律师,六问住宅停车场价格放开。
①住宅停车位涨价是否要经业主同意?
行业专家: 具体到不同的小区、不同的产权车位,要求是不同的。拿广州为例,如果是小区道路、小区绿地等建设的停车场,属于公共产权车位,这一部分的停车费是要经过双过半(人数过半、面积过半)业主的同意,才能调价的;而如果是有已经分散产权以及产权在开发商所有的,则定价权归产权人所有,但不能强迫交易。针对后者,车主租用时主要通过签订正规的合同来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乱涨价。
②如何阻止小区公共产权车位涨价?
行业专家: 对于小区公共产权车位,物管公司其实只是业主聘请的“大管家”。它可以提出涨价的要求,但必须由业委会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行,即“双过半”。
③业委会能否维权?未成立的咋办?
行业专家: 成立业委会的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业主维权。至于未成立业委会的,按规定也要有“双过半”和“2/3业主”的业主同意才可以调整停车费、物业费和改变建筑物用途。
④涨价后增收部分归谁?
律师: 涨价后增收部分归产权人所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产权的,则归全体业主所有。
行业专家: 目前很多小区,实际上将停车费用来抵消一部分物管成本,保持较低的物业管理费。
⑤管理“真空期”能否保证明码标价?
行业专家: 放开价格”不等于“政府不用管”。所以,应该明确停车场主管部门以及“事前备案制”。
⑥业委会、物业、房管、物价都起不到作用,该怎么办?
业主: 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涨价并没有找业委会协商,物业也起不了作用,就是到物价或房管部门去申诉,也解决不了问题。
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 :产权属于开发商,我们物价部门是没有任何定价权的,也没有干涉权
房管部门: 房管部门只能指导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是对于定价权,因为价格放开后,后续的小区调整有关费用的政策和流程迟迟没有出台,所以无法运用相关法律或政策予以处罚或处理企业,也无法给予业主对于停车费涨价的相关解释。
律师: 停车位不管产权属于哪一方,它都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小区停车位有很强的专属性,不同小区的车位之间无法形成“价格竞争”。因此,价格放开后,如何合理地、市场化地确定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有关部门首先要考虑的。合理的租金价格,应该考虑到开发商的相关成本,应该参照整个区域的价格;而在发生纠纷时,也应该提供第三方的权威评估。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