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金可可教授荣获201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提名)称号

09.09.2015  14: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争做四有好老师”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和上海教育电视台组成的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联合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近日评选出10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和10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提名)。我校金可可教授荣获201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提名)荣誉称号。9月8日下午,201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表彰大会在上海戏剧学院召开。

金可可教授自2004年入校以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带领团队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他教学风格独特,授课认真负责,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连续8年被我校学生投票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其个人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6篇,在其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此外,他还带领并指导团队进行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探索私法史与民商法教义学相结合的研究模式,在全国同类专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