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12条措施培育跨境电商"正规军" 措施涵盖面广
昨天,上海市政府发布《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12条具体措施涵盖指向跨境电商行业的方方面面。业内人士认为,当下尚处于灰色地带的“海淘”发展迅猛,《意见》扶持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意在“收编”电商企业的海淘业务,使之规范化,纳入跨境电商范畴,预计这将对本市相关行业产生显著影响。
“对于这个全新的领域,12条措施缺一不可。”上海市跨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五大领域的措施,将完善跨境电商在上海的发展格局,让跨境电商在大部分的路径都能走得通。
意见指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可以包括传统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等等,也包括现有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规的跨境电商需要确保相关部门对订单、运单、支付单的“三单合一”监管。据介绍,目前上海跨境电商“正规军”比例较低,但最近几大电商平台都已接入上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此举实现“三单合一”。预计今年“双十一”,上海的跨境电商业务量将会出现爆发增长。意见中特别提到鼓励通过邮路、快递实现跨境零售业务,推动邮路逐步纳入跨境电商服务试点,这将为电商现有的海淘业务转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有效的实现路径。
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创新支持跨境电商税收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四个领域,则聚焦跨境电商的管理创新。由于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型贸易模式,它对现有的体制机制带来巨大挑战,《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区创新改革优势和上海口岸优势,推进跨境电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在跨境电商关键的口岸监管环节,上海将在海关和检验检疫两大领域齐头并进,推动监管创新。海关监管中,将完善直邮进口和保税进口监管办法,实现行邮税电子计征,行邮税担保实时验放,商品备案自动审核,低风险商品7菖24小时实时备案;检验检疫中,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简化企业和商品备案要求,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完善对快件和邮寄物的管理,加强对保税进口的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创新研究和人才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和统计监测两大领域措施旨在环境营造。目前海淘的市场环境鱼龙混杂,消费者利益和商品时常得不到保障,相比海淘,跨境电商可靠的正品保障、交货周期短、售后有保障、支付方便等优势,能显著提升消费者体验,并改善市场环境。意见提出,上海将建设跨境电商诚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明确经营主体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实现国际间解决消费纠纷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并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