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来沪宣贯《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8.02.2017  19:33

2月22日上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同志带队的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考核工作组在沪召开专题宣贯会议,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习宣贯。

宣贯会上,徐绍川同志就《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就如何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方向,如何瞄准《意见》确定的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精准发力,推动《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地生根作出了系统的解读。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金兴明主持宣贯会,并对本市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宣贯会。

2月22日下午,徐绍川同志还主持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对贯彻落实《意见》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