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推进国家海洋督察环保类问题整改

22.02.2019  14:20
2019年2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专题会,推进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环保类问题的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及有关区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指出,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督察工作。这次督察整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务求实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环保类问题的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贯彻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完成环保类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本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明确责任人,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做好宣传和台账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宣传整改工作亮点,突出整改工作成效,扩大整改工作影响范围。同时,按照“一问题一档案”的要求,完善整改工作台帐,对整改情况、进展和成果都要据实登记、备案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