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4.12.2016  18: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走在全国前列总目标和上海整建制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试验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按照本市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环境、能源利用规划等目标要求,上海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进力度,力争到2020年还田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30%,通过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全面提高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

一、推进的重点途径

(一)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气化项目试点。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和《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20号)要求,优先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秸秆能源化产业。在崇明、奉贤、金山和浦东新区四个秸秆集中产区选择1-2家大型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采用专业第三方投资运营服务管理模式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或生物质气化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应使用本地秸秆、排放应达到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非试点地区不实施秸秆能源化项目建设。

(二)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利用秸秆作辅料加工有机肥,方法简便、对秸秆要求不高、成本低,是一条综合利用有效途径,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积极引导本市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工艺和技术路线,进一步扩大秸秆的消纳量,提升有机肥质量,按照目前本市有机肥产能测算,力争每年可消耗秸秆15万吨。

(三)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通过“周年种植”模式的提升秸秆基料化利用量。鼓励食用菌生产企业不断完善隧道发酵等秸秆基料化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秸秆基质料质量。

二、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创新模式,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支持秸秆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方面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拓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重点推进有机肥、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规模。

三、加强临时存储场地规划建设

加快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根据各区县根据农业布局、种植结构、秸秆资源量的分布特点及利用现状,完善激励措施,健全服务网络,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建立秸秆收储点,并纳入各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障秸秆堆放临时用地需求。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提高秸秆收集效率,降低收集成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集和利用,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

四、强化部门协调合作

充分发挥各区农委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研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主动协调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的环评、锅炉检验等相关工作,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不断扩大利用规模,提升利用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