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首月全市拟处罚60.58万元 将设置室外吸烟点

13.04.2017  11:13

  原标题: 控烟首月全市拟处罚金额60.58万元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修正案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了解到,3月1日至31日,各控烟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3万余户次,拟处罚场所277户次、处罚个人115名,拟处罚金额共计60.58万元。

  四月份的第二周,是控烟新规落地以来的第二个集中执法周。据了解,4月10日控烟执法中拟处罚场所8家,共计处罚金额16000元。4月11日控烟执法中全市拟处罚场所6例,罚款20000元;处罚个人8例,罚款500元。据不完全统计,4月12日的控烟执法中拟处罚场所5例,罚款9000元;处罚个人5例,罚款250元。

   各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

  按照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旅馆以及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承担机场、铁路执法工作的机构以及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公安部门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电梯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上述场所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但在单个部门进行监督执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管理范围有限的问题。松江区健促办副主任陆雪辉介绍说:“综合性的场所进行控烟执法涉及到很多部门,例如商场内的餐馆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KTV属于文化执法机构监管,商场的公共区域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管。在之前的单个部门执法过程中,就遇到过餐厅内部不允许吸烟,不少顾客就会到门口吸烟的情况,但其实按照规定,商场内部都是禁止吸烟的。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时,就无法对在餐厅门口的吸烟者进行处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这次开展的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尝试通过联合执法,来更好的进行控烟监督工作。预计我们5月底之前,每周会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平常通过执法微信群商议具体事宜。

   疏堵结合落实控烟工作

  控烟新规实施后,市、区两级控烟执法部门在3月份第一周组织了第一次集中执法周活动,利用有限的执法资源对辖区内重点的商圈、楼宇、人流密集型场所进行执法规划,确保天天有执法、各类场所覆盖到位,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不听劝导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为了进一步做好控烟执法工作,四月份的第二周,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正在全市组织实施第二个集中执法周活动。

  针对今后控烟执法工作,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张梅兴副主任指出:“要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着重研究和协调解决好控烟执法难点,努力发挥社会共治在依法控烟中的作用。继续疏堵结合落实控烟执法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指导、引导、劝导,提供有效的疏导措施,有条件的要设置好室外吸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