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控烟修法在屋檐下开“口子”?新草案引发争议

22.04.2016  21:31


最新的会签稿明确:旅馆须设置非吸烟住宿楼层或者客房,换言之,就是旅馆可有吸烟客房。其背景,是来自于市法制办对于"旅馆客房"是不是属于"室内公共场所"的纠结。也就是这一点,招来了不少市人大代表不认可,并在世卫组织的《控烟公约》中找到依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辰:第一个原则 "普遍保护原则",它还有第二个原则"100%室内无烟原则",那也就是说,我们100%室内,都应该去执行,没有什么空间。


来自疾控领域的吴凡更直接,她认为给旅馆客房留口子是找借口,因为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条就明确,公共场所包括 宾馆 饭店 旅店 招待所 ,她也反对在"机场、铁路客运站等室内工作场所,设置吸烟室。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凡:我真的看到这个之后,不好意思,我是非常非常失望,国外已经作了实验性的研究,就是在那些设置独立通风吸烟的地方,非吸烟区PM2.5上升的速度及浓度也非常快,这是有证据的,我在想实在不行,咱们上海疾控中心也去做个实验性研究,如果有人怕我们有猫腻,我们全程直播也可以。


此次控烟修法,在管理执法方面,考虑的是"限定场所,分类管理",比如学校归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食药监负责餐饮业场所、公园归口城管等。这个问题,今天也引起争论。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慧莹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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