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和《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12.08.2014 21:29
本文来源: 环保局
沪环保防〔2014〕327号
各区县环保局、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大力推进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我局研究制定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和《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要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应对照两个规程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工作, 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开停工排放控制。
二、各区县环保局应对辖区内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合成材料、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和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等行业进行调查排摸,对符合两个规程适用范围的企业加强宣贯和技术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2017年按规程全面实施(LDAR)和开停工排放控制,有效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附件: 1.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 2.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7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
本文来源: 环保局
12.08.2014 21:29
故
事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和《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 上海
21:29 12.08.2014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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