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持枪挟持一对母女到盐城 被法院判8年
01.11.2016 12:32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据《劳动报》报道,一位年轻的母亲在本市南阳路一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被30多岁的男子殷某刚用枪一路挟持到江苏盐城。在今年6月份的横跨山东、江苏及上海的抢劫案中,殷某刚劫得人民币9200元及一部手机。近日,静安区法院以犯抢劫罪一审判决殷某刚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年30岁的殷某刚,是山东济南人。至作案前他欠下了近200多万元的外债,就萌发到大城市抢劫的念头。今年6月6日16时许,他怀揣从网上购买的仿真枪走到南阳路一所幼儿园。他看见一位开着高档私家车的年轻母亲李某正在接女儿放学,在李某准备离开时,他迅速拉开右后侧车门进入到车内,并手持仿真枪威胁不要乱动。李某见枪口对准女儿眉心,赶紧说可以从取款机上取钱给他,但遭到了拒绝。
殷某刚担心被人发现,命令李某一直朝着郊区开,并避开了高架上的摄像头。
在途中,李某在昆山的一处取款机内取得9200元,交给对方。趁殷某刚不注意,她悄悄向小超市售货员求救,希望对方能够报警。殷某刚发现后,为了恐吓李某,向窗外开了一枪。李某的家人见母女俩迟迟不回家,打电话时李某吞吞吐吐,还不时传来孙女的哭喊声,家人感觉母女俩出事了,连忙报警。次日凌晨0时许,殷某刚觉得钱款已经到手,便下了车,要求李某离开。
李某随后报警,警方将殷某刚抓获。法院认为,殷某刚抢劫他人财物,该行为已构成了犯罪。鉴于殷某刚到案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赃款,遂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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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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